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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簡介

2023-05-17 14:46     來源:海協會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是于1991年12月16日在北京成立的社會團體法人。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章程》規定,海協會以促進海峽兩岸交往、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為宗旨。為實現上述宗旨,海協會致力於加強同贊成本會宗旨的社會團體和各界人士的聯繫與合作;協助有關方面促進海峽兩岸各項交往和交流;協助有關方面處理海峽兩岸同胞交往中的問題,維護兩岸同胞的正當權益;接受大陸有關方面委託,與臺灣有關部門和受權團體、人士商談海峽兩岸交往中的有關問題,並可簽訂協議性文件。

  海協會最高權力機構為理事會,理事由社會各界和有關方面推薦、協商產生,任期一屆五年。海協會設會長一人,常務副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秘書長一人。海協會可聘請名譽會長和顧問。理事會每年舉行一次全體會議;會長、常務副會長認為必要或經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議,可以臨時召開理事會議。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組成常務理事會,作為理事會的常設執行機構。海協會辦事機構設秘書部、研究部、協調部、聯絡部。

  海協會成立迄今共組成過四屆理事會。現任會長為張志軍,常務副會長為龍明彪,副會長為孫亞夫、李亞飛、周寧、李文輝、馬曉光、黃文濤,秘書長為孫升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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