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兩會26日在臺北舉行第十次領導人會談預備性磋商,海協會副會長與臺灣海基會副董事長核對了《海峽兩岸氣象合作協議》、《海峽兩岸地震監測合作協議》文本草案,討論落實了正式會談及簽署協議的各項準備事宜,初步討論了第十一次會談議題。雙方確定將上述文件提交兩會領導人討論、簽署協議。
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當日在預備性磋商前致辭表示,只要我們堅持“九二共識”的共同基礎,立足為民謀利的共同宗旨,把握互利雙贏的正確方向,有迎難而上的勇氣,有破解難題的智慧,有互諒互讓的心胸,就能鞏固成果,深化合作,繼往開來,再創雙贏。
鄭立中說,海峽兩岸同屬氣象、地震災害多發地區,每逢重大天災,兩岸同胞總能自發展現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大愛。這兩項協議的簽署,將提高兩岸應對氣象、地震監測的技術。兩岸同胞的福祉所繫、價值所在,就是兩岸協商的價值所在,也是鞭策兩會協商不斷前行的巨大動力。
他說,前不久,雙方兩岸事務主管部門建立了常態化聯繫溝通機制,但這一機制並不取代兩會事務性商談以及簽署協議的功能,並不改變兩岸其他業務主管部門之間的溝通聯繫方式。兩會理應更積極地將協商向縱深推進,適應兩岸關係持續發展的需要,滿足兩岸同胞更加殷切的期待。
臺灣海基會副董事長張顯耀表示,兩會第十次會談即將簽署的兩個協議,具有四個重大功能,一是加強交流合作,二是分享相關資訊,三是提升預警能力,四是保障民眾安全。兩岸關係發展六年多來,經由兩會所創造兩岸制度化協商,依照先易後難、先經後政逐步解決問題,促進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