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強金融機構深度合作,通過設立財政風險補償基金、保險公司提供貸款保險、銀行降低抵押物要求等手段,推動資金向農業產業流動。今年1—4月,全區涉農貸款余額達109.04億元,農村“三權”抵押貸款余額9.74億元。
二是構建多元化農村金融體係,布局農村金融機構營業網點126個,設置村級便民服務點89個,安裝自助終端453臺,滿足群眾小額資金存取及轉賬需求。
三是健全農業生產風險分擔機制,推廣森林資源和水稻、蠶桑等農作物政策性保險,對因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進行理賠。2015年共撥付保費補貼1369.5萬元,保險公司賠款11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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