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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萬斤種子要荒廢?農業部門介入代繁制種糾紛

2016年06月08日 13:07 來源:南海網 字號:       轉發 打印

  “他托人找到我,要我幫忙育種。我從11戶農民處協調出來77畝土地為他制種。可是如今種子成熟,他只收一部分,另外三分之一的種子,他以質量不合格為由,拒不收割。”三亞代繁人黃某山向國際旅遊島商報記者反映。據了解,黃某山以公司的名義與江蘇蘇樂種業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劉某簽訂水稻種子代繁合同,但在收獲期因雙方發生分歧,目前產出的3萬余斤種子滯留在農戶手中,涉及資金約20萬。劉某對此不願多作解釋,僅表示正在委托律師走法律途徑解決。目前,三亞市農業局正在積極協調此事。

  質疑代繁種子質量問題種子公司不收割

  三亞南濱農場東升隊居民黃某山在三亞為南繁科研單位提供制種土地等服務性工作已經多年,俗稱代繁人。近日,他遇到了一件令人頭疼的事。

  黃某山告訴記者,今年1月份,經中間人陳某波介紹,黃某山以公司名義與江蘇蘇樂種業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劉某達成水稻種子代繁協議。協議里規定劉某提供220斤種子,黃某山提供40畝土地進行制種。但協議簽訂後,劉某公司郵寄過來的種子總重達到316斤,超出了合同約定重量。最終雙方口頭達成一致,黃某山再多提供出37畝土地來進行制種。

  種子培育期間,由劉某公司技術人員全程指導。到了5月19日,劉某親自到地頭指揮收割。其中52畝水稻收割了3天,共計產出2萬多斤。但在收割剩余的25畝時,雙方出現了分歧。

  黃某山說:“他以我們田里有雜草、種子質量不合格為由不收這25畝地里產出的種子。我們農民只負責種田,而技術類的指導都是對方公司的技術員負責的。有什麼問題,為何技術員在培育期間不指出,到了收割的時候劉某卻找理由。這些都是農民的血汗,不是他說一句不合格不收就能一走了之的。為了維護農民的權益和公司的利益,我要求他將全部種子收割完再帶走,不能僅帶走其中一部分。但5月21日與他取得聯係的時候,他已經離開了,此後再撥打他電話均被拒接。”

  3萬多斤種子滯留代繁人損失慘重

  黃某山稱,如今52畝產出的2萬多斤種子都堆放在種植戶家中。25畝已經成熟的種子大約1萬多斤,還未收割入庫。未收割的種子如果遭逢雨天,那幾乎就廢掉了。眼看著3萬多斤種子難以脫手,劉某又不現身,黃某山心急如焚。黃某山說:“劉某僅向我支付了5萬元預付款,我向農戶承諾的是產出的每斤種子回收價格是6元,總金額約20萬元。如今,農民辛辛苦苦幹了三四個月眼看就要付之東流,而我不能逃避責任,只能自己出錢來為他們支付這筆血汗錢。”

  中間人陳某波告訴記者,當初劉某想來三亞進行水稻育種,于是托他找人代繁育種。就此,黃某山與劉某雙方在陳某波的介紹下達成了合作關係。陳某波證實,合同約定的40畝以外的37畝加種情況確實存在。陳某波說:“我常年從事南繁工作,黃某山未收割的稻田里,只有外圍有雜草,生產田內雜草很少。對于種子質量來說,不會有多大影響。此外,種子質量是否合格不是他個人說了算的,需要正規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才可以定論。”

  三亞農業局建議雙方盡快協商

  目前,三亞市農業局已介入調查此事。三亞市農業局曲副局長表示,在調查中發現,劉某所在的公司在制種前沒有通過南繁登記備案,這是不符合南繁規定的,這也會導致地方監管部門無法及時掌握他的育種信息。目前海南省有農業廳正在牽頭建立南繁單位信用平臺,要把所有南繁單位的信譽情況建立檔案,如果哪家南繁單位在工作中出現不配合、違法亂紀等行為的,都會給他的誠信記錄涂上污點,那麼以後這家單位就不會享受到國家的一些優惠政策或者項目扶持。三亞市農業局建議,希望雙方能盡快協調一致,避免後續的經濟糾紛發生。

  對此,記者致電劉某進行採訪,劉某回復一則短信稱:“我們已向三亞農業局有關負責人及陳某波具體匯報了繁種糾紛一事,我們也想把事情弄清楚,還無過錯一方的清白。我們已委托律師向法院提出訴訟,馬上會把訴訟資料寄過去。若是我們的責任,我們會負責到底。”

[責任編輯:劉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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