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青海省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任務要求,省財政今年已安排下達農業綜合開發資金2.5億元,用于高標準農田項目建設,預計可建設高標準農田1.33萬公頃,每公頃新增糧食生產能力3.3公斤以上。
從今年起,青海省將土地治理項目計劃審批權限下放至市(州)級農發辦審批,省級負責監管服務,減少了項目審批環節。同時,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支出力度,探索建立農發項目建設、使用、管護一體化的新機制,確保項目長期發揮效益。在高標準農田項目實施中,突出以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為重點,統籌運用水利、農業、林業、科技等措施,綜合治理。允許開發縣按照“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確定具體工程和分措施投入比例。為提升項目建設標準,將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每公頃財政投入上限標準由86.67元提高至100元,實現了與《國家高標準農田建設總體規劃》投資標準的有機對接。
記者日前從省財政廳了解到,青海省今年還積極與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等金融機構開展試點,探索對國有農場、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及專業大戶、家庭農場等新型經營主體實施的高標準農田建設的貼息和補助兩種支持方式,進一步撬動金融資本投入高標準農田建設。
[責任編輯:王亞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