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鳳雲
保證災後蔬菜等農產品的市場供應,應在遵循市場規律的前提下,有效發揮行政的引導作用,破解好災後農產品生產、流通以及市場秩序問題。如此才能在大災之後保供給、穩價格,給民生“兜底”。
6月以來我國南方地區的嚴重洪澇災害,在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帶來嚴重威脅的同時,也使農業生產大受其害。據華創債券7月初一份統計顯示,本次降雨覆蓋的15個省市區的蔬菜種植面積大概為0.16億公頃,佔全國的比重達到74.6%,其中受災較嚴重的7省市區的佔比在32%左右,接近全國的三分之一。洪災導致鮮菜、瓜果等農產品價格出現明顯上漲。保證災後群眾生活必須品的供應向來都是事關民生和社會穩定的大事。這時候,就迫切需要地方政府實施調控舉措,多管齊下,打好“組合拳”,以保證蔬菜等農產品的市場供應。
首先,要積極組織調運貨源,減少蔬菜等農產品價格穩定壓力。由于農業生產有一定的周期性,僅靠當地的生產自救一時供給不上,出現嚴重的供需失衡,極易引起較大的市場波動。這就需要首先在流通環節上下功夫,以解蔬菜等農產品供應的燃眉之急。尤其應充分調動大中型蔬菜供應商,包括大型連鎖企業、農產品批發市場等流通企業的力量,積極聯係外省蔬菜基地等組織貨源,擴大採購范圍,穩定價格。同時,還應鼓勵農村經紀人等群體發揮主觀能動性。他們大多對蔬菜市場行情比較了解,對產地和價格更加靈敏,能夠起到很好的補充作用。
其次,應加強價格監管,穩定蔬菜等農產品市場秩序。當洪水已經退去,家園還在泥水中浸泡的時候,對于平常老百姓來說,能夠吃上一碗熱騰騰的米飯,夾一筷子新鮮的蔬菜是一件多麼重要的事情。這不單是基本生活的需求,也是撫慰心靈的一劑最好的湯藥。然而大災之後也往往是市場價格比較混亂的時候,一些不良菜商串通漲價,想趁災牟利也未可知。因此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加強監測和檢查就尤為必要。其間必需加大監管和打擊力度,避免中間商人為制造市場混亂和恐慌,保障蔬菜等農產品的市場供應和價格穩定。
再次,要積極開展生產自救,從農產品供應端發力。蔬菜等農產品價格的穩定,根本上還是要靠生產上的持續供應。這次洪澇災害使得很多農民的菜園、果園被淹,豬圈、雞舍也都損失慘重。因此要想方設法鼓勵農民恢復生產,通過保險賠付、生產技術支持等方式幫助農民渡過難關,引導農民搶播搶種,生產自救。同時相關部門還應深入市場和生產基地進行調查,掌握市場行情和供求信息,並通過多種方式將準確的市場信息及時發布給農民,避免農民盲目跟風,引導種植適銷對路的蔬菜等。
第四,針對受災地區的城市和農村困難群體,應及時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挂鉤的聯動機制,向困難群眾發放價格臨時補貼,保障困難群體的生活在災後菜價上漲的情況下不受太大影響。
洪澇災害過後農產品的有效供應,一頭連著城市,一頭連著農村,涉及的不單是城市居民,還包括菜農、經紀人、中間商等群體,往往超出一地調控的范圍,因此需要部門之間、地域之間、行業之間係統聯動,多個方面協調有序發力,整合各種資源,及時響應需求變化。
應該明確的是,自然災害對農業的破壞,導致蔬菜等農產品在供給上暫時短缺,價格階段性上漲屬于正常現象。加之本次洪澇災害主要發生在長江流域,對于夏季北菜南運帶來很大影響,販運蔬菜的一些鄉村經紀人需要克服諸多困難打通運輸線,籌集貨源的人工成本等也在增加,其對利潤預期的增高,也是可以理解的。因此,在穩定農產品供應和價格的同時,也應考慮到生產環節和流通環節的具體情況,統籌兼顧菜農、經紀人和市民的多重利益,不能過度反應,以免挫傷生產領域和流通領域的積極性。
價格是最有效的市場調節器。災害導致的菜價上漲,必然會引導更多的市場主體參與其中,從而使市場上的供應逐漸趨于平衡。因此,切記不能對價格一“抑”了事。要在遵循市場規律的前提下,有效發揮行政的引導作用,破解好災後蔬菜等農產品生產、流通以及市場秩序的問題,才能在大災之後保供給、穩價格,給民生“兜底”。
一場洪澇災害,考驗的是整個社會應急處置的能力。且這些年來極端氣候氣象事件明顯有增強的趨勢,由此引發的農產品價格上漲也不是一件新鮮事。顯然不能每每出現極端事件就出臺一種臨時性的措施去抑制物價。如此則永遠是在“打補丁”,處于被動應對的狀態。
針對災後蔬菜等農產品供應這些影響重大又帶有規律性的事件,需要建立一套係統有效的應急處置預案。這就需要從根本上完善災後應急物資供應保障體係,做好災後應急物資的供應管理、物資儲備與籌備係統,及災後物資動員與籌備機制等,以保證大災之後農產品等應急物資供應流程能夠順利開展。就好比天氣炎熱會自動生成藍色預警、黃色預警、橙色預警、紅色預警一樣,在發生洪澇等災害的情況下,對于蔬菜等農產品供應也應該針對不同情況啟動不同的預警,相應有不同的處置措施。如此,才能甩開“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思維定式,而這也正是一個社會是否具備自我修復機制的最好表現。
[責任編輯:劉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