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國臺灣網  >  經貿  >  食品  > 正文

食藥企業失信滿12分進黑名單 將面臨八種懲戒

2014-11-25 15:37 來源:北京晨報 字號:       轉發 打印

  原標題:食藥企業失信滿12分進黑名單

   明年起實行 滿分面臨不予辦證、禁發股上市等懲戒

  駕照被扣滿12分要重新“回爐”學習,食藥企業若被扣滿12分,將要被鎖入“黑名單”。《北京市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信用體係建設管理辦法(試行)》將從明年1月1日起執行,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的各類不良信息依照不同分值累積扣分。

  企業失信信息永久保存

  按照失信程度,辦法將對不良信息分為3個失信等級並按不同等級扣分。其中,扣分累積0分至2分(含)為一級失信;扣分累積2分至7分(含)為二級失信;扣分累積7分至12分(含)為三級失信。一旦生產經營者的信用扣分累積滿12分後,就會被鎖入“黑名單係統”,期限為3年。即使期滿後係統會自動解除記錄,但這些信息也會轉為永久保存。

  三種情況12分全扣

  根據辦法,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折合金額不足10萬元的,每次扣2.5分;被責令停產停業的,或者被國家食藥監總局及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食藥監局通報的全國性或跨區域嚴重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的,每次扣6分。有三種情況食品藥品經營者將被一次性扣12分,直接進入“黑名單係統”,不得申請信用修復。

  這三種情況包括:經營者被行政機關給予撤銷或吊銷許可證、批準證明文件處罰的;被禁止申請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許可、從業人員被禁止從事食品藥品生產經營活動等資格處罰的;因食品藥品違法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而且,被執行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撤銷批準證明文件等市場退出機制的,不得再次獲得許可從事食品藥品生產經營活動。

  進入黑名單面臨八種懲戒

  被鎖入“黑名單係統”的經營者,將面臨8種信用懲戒,包括不予辦理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許可申請業務;不為其招投標、發股上市、從業人員辦理進京戶口等活動出具無違法情況證明;在執行行政處罰時從重處罰;提請轄區食藥監部門加強日常檢查頻次,對鎖入“黑名單”的主體一年內抽檢覆蓋率達100%,重點品種抽檢率達100%等。據了解,企業或個人一旦進入“黑名單係統”,係統將發布監管公告並向社會公開曝光,並向其他有關政府部門發出信用監管提示,提示其他有關政府部門注意或者採取相應措施。

  記者 肖丹

[責任編輯: 林天泉]

視 頻
  1.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稱“窮得只剩錢”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近日,浙江義烏一名男子在網上不斷炫富,還用百元大鈔點煙...

  2.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關注臺灣食品油事件

圖 片
    服務專區

    投資流程辦事指南往來手續聯係我們Q&A

    關于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係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中國臺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