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360起訴百度不正當競爭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法院認定百度對360構成不正當競爭,判令其立即停止針對360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消除影響並賠償經濟損失60萬元。
據了解,此前“烏雲漏洞平臺”上出現了一個題為“360手機瀏覽器缺陷可導致用戶敏感數據泄露”的虛假漏洞公告。百度隨後在其首頁顯著位置發布題為“360瀏覽器竊取用戶密碼”的鏈接,並進行了加紅提示。360方面稱,百度該行為詆毀並嚴重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和產品聲譽。如果任其發展,將會在網民中造成恐慌,如果盲目卸載360安全軟件,必然會導致黑客、木馬、釣魚等泛濫。(記者 單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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