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文明辦、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國務院國資委、國家工商總局、中國銀監會、中國民用航空局和中國鐵路總公司16日在京舉行“構建誠信懲戒失信”首次發布會,向社會公布對失信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並採取其他信用懲戒措施。
此次發布的信用懲戒對象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的所有失信被執行人,以及被人民法院發出限制高消費令的其他被執行人。據最高人民法院數據統計,截至1月15日12時,最高人民法院官網公布失信被執行人55920名。
據介紹,首批推出懲戒的具體范圍包括三個方面: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臥;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
據了解,最高人民法院通過信息技術手段向相關職能部門推送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各部門收到名單後,在其管理係統中記載限制高消費和實施其他信用懲戒措施等內容的名單信息,或者要求受監管各企業、單位、行業成員和分支機構實時監控,進行有效信用懲戒,使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