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廣東省政協獲悉,廣東省公安廳日前在回復相關提案的會辦意見中透露,該廳已多次向公安部請示廣東省簽發5年期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的問題。目前,公安部正在研究,將視兩岸形勢適時推出。
據悉,在今年省“兩會”期間,政協委員李光霞在提案中提出,至今,在廣東的臺灣居民遇到證件丟失、證件過期等情況時,還是只能到香港、澳門兩地被委托的辦證單位補、換領證件。而2005年5月13日,國臺辦宣布有關便利臺灣居民往來大陸的三項措施:一、簡化臺灣居民出入境及在大陸居留手續。二、授權福建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為金門、馬祖、澎湖居民簽發1年多次有效往來大陸簽注。三、授權上海市、江蘇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試行為在大陸丟失證件或證件過期的臺灣居民補發、換發5年有效《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他建議,考慮到廣東省的特殊性以及推行政策的可行性,將廣東省列入實行以上三項便民政策的地區。(黃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