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將對臺灣地區的化纖產品採取反傾銷措施

2004-08-30 00:00 來源:

  商務部:將對臺灣地區的化纖產品採取反傾銷措施

  中新網8月27日電 商務部網站消息:商務部今天發布2004年第43號公告,公布了對原產于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以下簡稱“臺灣地區”)的進口錦綸6、66長絲產品進行反傾銷調查的初裁決定,並決定對該被調查產品採取臨時反傾銷措施。

  自27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于臺灣地區的被調查產品時,應依據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傾銷幅度(5% )向大陸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被調查產品是針織和機織的原料,其織物可做服裝面料、里料、床上用品、婦女貼身內衣、泳裝、運動服裝面料、各類襪子、蚊帳織物等。

  商務部于去年10月31日發布立案公告,決定對原產于臺灣地區的進口錦綸6、66長絲產品進行反傾銷調查。立案後,商務部對被調查產品的傾銷和傾銷幅度、損害及損害程度進行了調查。現初步裁定原產于臺灣地區進口的錦綸6、66長絲產品存在傾銷,中國大陸錦綸6、66長絲產業遭受了實質損害,同時傾銷和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商務部公告:對臺化纖產品採取反傾銷措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