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素金聲 | 擴大準入,為民間資本開拓更大發展空間
民營經濟,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促進民間投資,推動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重要路徑。
今年以來,受國際環境變化、房地產市場調整等因素影響,民間投資增長有所放緩,但前三季度扣除房地產開發民間投資的民間項目投資同比增長2.1%,保持穩定增長。
日前,為進一步激發民間投資活力、促進民間投資發展,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民間投資發展的若幹措施》(以下簡稱《若幹措施》),從擴大準入、打通堵點、強化保障三個方面,提出13項針對性政策舉措。

“民間投資13條”有哪些亮點?將為民營企業帶來哪些利好?逐條細讀政策,可以感到沉甸甸的含金量。
最引人關注的,當屬首條:支持民間資本參與重點領域項目,對具備條件的項目,民間資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不少業內人士表示,這項政策緊扣現實問題,釋放了促進民間投資的強烈信號。
近年來,我國持續放開民營企業準入,民間資本參與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領域項目取得很大進展。與此同時,部分傳統領域的“玻璃門”“旋轉門”“彈簧門”依然存在,民間資本在市場準入方面仍面臨隱性壁壘,制約了投資積極性。
針對問題,《若幹措施》提出,“對需報國家審批(核準)的具有一定收益的鐵路、核電、水電、跨省跨區直流輸電通道、油氣管道、進口液化天然氣接收和儲運設施、供水等領域項目,應專項論證民間資本參與的可行性,並在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書)中專項說明。”
這意味著,今後,高鐵、核電等項目在前期工作階段,就要研究論證引入民間資本事宜,這將為民間資本提供更多參與機會。
《若幹措施》提出“對具備條件的項目,民間資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更是進一步明確了支持態度。
事實上,重大項目對民間資本持股比例的逐步放開已在實踐中取得積極進展。典型案例之一就是“民資入核”。
過去,由于核電項目投資規模大、周期長,收益穩定,安全性要求高,我國一直採取央企控股、地方政府參股的形式。此前試點民資入股核電的浙江三澳一期和金七門兩個核電項目,引入民資的比例均為2%。
去年,政策逐步放開,新核準的五個核電項目,由央企控股投資建設,吸引10家民營企業參與,參股比例首次提升到10%。
總體看,近兩年新核準的核電項目中,引入20家民營企業參股,2024年每個項目民資股比約為10%,2025年又提高至10%至20%。
放開持股比例,受到民企點讚。浙江久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國內重要的核電材料供應商,也是中廣核廣東陸豐核電項目的投資方之一。公司負責人表示,企業尋求投資核電項目的機會已有多年,如今能夠參與這樣的長期投資非常有意義,也可更深入地參與核電產業鏈,對未來發展信心更足。
既助力民企發展,又有力拉動投資,鼓勵支持民間資本參與重點領域項目建設意義重大。《若幹措施》中,像這樣的擴大準入之舉還有不少——
比如,首次提出“對各地方規模較小、具有盈利空間的城市基礎設施領域新建項目,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建設運營”,這將給民營企業參與城市基礎設施領域發展帶來更大機會。
又如,對低空經濟領域基礎設施建設和服務業擴大市場準入、重大科研基礎設施開放作出規定。“開放領域從‘重資產’基礎設施延伸到‘高精尖’科研和創新領域,從實體經濟到服務業,體現了有關部門在投資方面全方位多層次的務實開放態度。”中國企業聯合會駐會副會長梁彥說。
誠意足、力度大、舉措實,沉甸甸的“民間投資13條”必將為民間資本打開更廣發展空間,也必將進一步增強民營企業活力動力、助力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