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
根據工作職責,中共雲南省委臺灣工作辦公室、雲南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內設6個職能處室和機關黨委(人事處),主管一個社團組織。分別是秘書綜合處、聯絡交流處、經濟合作處、宣傳研究處(新聞處)、投訴法規處、政黨港澳處、機關黨委(人事處),雲南省海峽兩岸交流促進會。
1.秘書綜合處:負責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承辦文電、秘書、會議、通信工作;負責機要、檔案、報刊、雜志、圖書資料工作;負責機關行政管理、物品採購、政務網絡、綜合考評工作;負責機關財務、房產、基本建設、物資設備、環境秩序管理及後勤服務的規劃、協調與監督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職業年金、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管理工作;負責聯係臺盟臺聯等民主黨派工作;承辦重要活動會務、接待工作,負責赴臺審批管理工作,聯係各地各部門涉臺機構;負責省委臺辦保密和信息公開審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負責省委臺辦國家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負責省委臺辦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2.聯絡交流處:負責對臺有關政黨和團體等聯絡工作;承擔臺灣重要團組和人士來訪等接待工作;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和州市臺辦對臺聯絡工作;負責組織、指導、管理、協調雲臺兩地文化、教育、科技、體育、衛生、社科、民政、民族、宗教、學術、工會、青年、婦女、基層等交流研討工作;負責我省省級領導赴臺參訪與臺重要人士聯絡有關工作;負責重要赴臺活動的籌備、策劃、指導、協調服務等工作;負責籌劃和審批我省各地各單位年度赴臺計劃,辦理或協助辦理我省文化、教育、科技、衛生、工青婦等領域應邀赴臺交流立項、報批和行前指導等工作;負責海峽兩岸交流基地的申報及管理工作;負責臺胞來滇求學及臺商臺胞子女上學的政策咨詢與協調服務工作。
3.經濟合作處:組織協調重要臺商的投資活動,協調對接有關部門做好中央和我省對臺經貿政策的貫徹落實工作;協助做好臺商投資的洽談、簽約等工作;負責辦理本省應邀赴臺經貿及農業交流和非公企業人員應邀赴臺交流的報批和行前指導等工作;指導管理臺資企業協會,負責對臺資企業的政策指導及服務工作;負責省委臺辦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4.宣傳研究處(新聞處):負責涉臺新聞工作的組織、指導、管理、協調;負責臺灣記者來雲南採訪及新聞交流合作的管理規劃;負責臺灣媒體、網絡、影視等方面的團體及人士來滇交流的組織、協調和接待工作;負責指導基層臺辦、相關部門的涉臺教育工作;負責本辦的新聞發布工作;負責對臺宣傳新聞稿件、圖片、音像制品、涉臺影視劇等的審查工作;負責辦理本省應邀赴臺媒體、網絡、影視等人員應邀赴臺交流的報批和行前指導等工作;圍繞我省涉臺事務中的重要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對策、意見和建議;負責組織與開展臺情研究,協調組織相關單位和機構開展涉臺調研工作;負責省委臺辦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負責省委臺辦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5.投訴法規處:負責協調處理臺胞臺企投訴、糾紛案件;指導、協調、檢查州市臺辦臺胞臺企投訴案件處理工作;受理臺胞、臺屬的來信來訪工作和兩岸交流交往中的臺胞投訴工作;指導協調有關部門處理兩岸人員往來中發生的突發性問題;開展法規研究工作,指導協調涉臺法律事務工作,為臺胞臺屬臺企提供政策和法律咨詢服務;牽頭協調省臺辦法治建設工作;牽頭防范和處理涉臺“法輪功”及其他邪教問題;牽頭防范和處理涉臺電信詐騙問題;負責省委臺辦法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負責省委臺平安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6.政黨港澳處:組織開展雲臺政黨交流及境外對臺交流工作;負責開展對臺灣政黨、政治團體的研究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處理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涉臺工作中有關事務。
7.機關黨委(人事處):負責機關黨建、組織人事、黨風廉政、紀檢工作;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以及工會、青年、婦女等工作;負責機關人員的考核獎懲、任免、調配、勞資、培訓教育、人員編制等工作;負責牽頭組織辦務會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研討工作;負責省委臺辦老幹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負責省委臺辦扶貧攻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挂鉤扶貧點的日常聯係協調工作;負責本辦外事工作歸口管理(含離退休幹部),辦理出國(境)報批、政治審查、護照、簽證工作及有關管理工作。
8.雲南省海峽兩岸交流促進會:組織開展海峽兩岸間經濟、科技、文化、教育、體育、衛生、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農業、交通、法律、宗教、民間信仰、社會科學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協助雲南省團組赴臺考察交流;邀請臺灣各界人士和民間團體到雲南省考察交流;負責雲南在臺同鄉會、校友會、宗親會及臺灣其它民間團體的聯係,組織開展各方面的民間交流交往活動;負責聯絡臺胞臺屬臺商;開展涉臺事務的宣傳和培訓;提供兩岸經濟文化發展信息及涉臺事務的咨詢和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