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海協會網站 - 第三次工作性商談(1993年12月18日-23日,臺北)

海協會關於赴臺北商談辦理手續事函焦仁和先生致唐樹備先生函(1993.12.16)

2008-06-26 13:54     來源:國臺辦網站

海峽交流基金會:

  貴會12月16日下午有關辦理手續函悉。

  我會同意貴會建議貴我兩會會務人員因《兩會聯繫與會談制度協議》所生事宜,應邀進入大陸或臺灣,均相互代辦有關手續,這應成為貴我兩會的制度性作法。孫亞夫副秘書長一行赴臺北,請即按此辦法辦理。

  具體細節,本次兩會工作商談中還可面商。

  順致

  時祺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

199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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