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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協會關於海基會“辜汪會談三週年事”函(1996.05.02)

2008-06-05 13:46     來源:國臺辦網站

海峽交流基金會:

  貴會4月29日函悉。

  造成第二次汪辜會談及兩會其他層級商談被迫中止的“政治因素”是眾所週知的。關於兩會恢復商談問題,我會負責人4月28日就汪辜會談3週年發表的談話已闡明態度。新華社已發表了新聞。想必已閱悉。

  順致

時祺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

1996年5月2日

 

附:

海基會4月29日來函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

  貴我兩會于三年前在新加坡舉行會談,簽署《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兩岸掛號函件查詢、補償事宜協議》、《兩會聯繫與會談制度協議》、《辜汪會談共同協議》等四項協議,建立兩會聯繫與會談制度,開辦文書驗證、掛號函件等業務,對建立兩岸交流秩序,促進雙方民間交流,卓有助益。

  隨後依《兩會聯繫與會談制度協議》及《辜汪會談共同協議》,貴我兩會積極就“違反有關規定進入對方地區人員之遣返及相關問題協議”、“協商兩岸海上漁事糾紛之處理協議”、“兩岸劫機犯等遣返事宜協議”及開辦兩岸快捷郵件等議題進行協商,取得相當程度之共識,並應貴會汪會長之提議,于去年五月為召開第二次辜汪會談舉行第一次預備磋商,議題範圍涵蓋當前雙方所關切之重要問題。其後,因貴方別有考量,而推遲至今。

  貴我兩會之事務協商,固屬民間、功能性質,但必有助於兩岸關係之穩定發展,因政治因素推遲不前,殊有違兩岸人民之期望。值茲會談三週年,至盼貴我兩會能以既有之協議及共識為基礎,接續進行商談,為開創新階段之兩岸關係而努力。

  專此 順致

時祺



海峽交流基金會

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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