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性質:雙方均認為,汪辜會談是民間性的、經濟性的、事務性的、功能性的會談。
二、 時間:正式會談于本年4月27日—28日舉行。必要時延長一天。
三、 地點:新加坡
四、 參加會談的人員:除汪、辜兩位先生外,兩會隨行人員各自不超過10人。
五、 海協常務副會長唐樹備與海基會副董事長邱進益於4月23日抵新加坡進行會商,為汪辜會談做好準備。
六、 正式會談議題:
(一) 關於兩會會務
1、雙方同意商談兩會聯繫與會談制度,並簽署協議。對相互給予入出境便利問題,將進一步磋商。
2、確定今年兩會事務性商談議題
(1) 違反有關規定進入對方地區之人員的遣返及相關問題。
(2) 有關共同打擊海上走私、搶劫等犯罪活動問題。
(3) 協商兩岸海上漁事糾紛的處理。
(二) 關於兩岸經濟交流
(1) 海協願意協助有關部門積極促進臺商在大陸投資正當權益的保障。海基會願就臺沒在大陸投資及大陸經貿界人士訪台協調有關機關予以積極促進。
(2) 兩岸授權的民間團體共同籌設民間性的兩岸經濟交流會議制度。
(3) 雙方同意就共同開發能源、資源問題進行討論,海協建議向臺灣地區提供勞務,海基會允諾將轉送主管機關考慮。
(三) 科技、文教交流
(1) 兩岸青少年交流。
(2) 兩岸科技交流。
(3) 兩岸新聞界交流/
七、 正式簽署《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兩岸掛號函件查詢、補償事宜協議》。
八、 以適當方式共同宣佈汪辜會談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