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交流基金會:
貴會4月17日、18日兩函悉。
同意貴會詹志宏副秘書長一行8人于4月22日至24日來訪的行程安排。
順致
時祺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
1998年4月20日
附:海基會4月17日來函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
貴會四月十三日復函收悉。
貴會同意本會三月十七日及四月三日函之建議,邀請本會副秘書長前往,本會表示歡迎。
本會將由詹志宏副秘書長率同本會人員,于四月二十二日至四月二十四日在北京與貴會就兩會互訪、交流等相關事宜,交換意見。
貴會對於行程安排有何意見,請速告知。訪問人員名單詳附件。
專此 順致
時祺
海峽交流基金會
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