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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第五次例會成效顯著

2013-12-13 13:21     來源:台灣網

  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經合會)第五次例會12月10日于臺北海基會大樓舉行,臺灣《中央日報》網路報11日發表社評指出,經合會不但為兩岸經貿往來搭起協商平臺,協商成果也相當顯著。“經合會”經過五次例會,代表“經合會”已如海協、海基兩會一樣,邁向制度性的協商管道,扮演起兩岸經濟合作的協商平臺,有助於雙方經貿往來的互利雙贏。

  社評摘編如下:

  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經合會)第五次例會12月10日于臺北海基會大樓舉行,臺灣方面經合會召集人、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表示:經合會例會舉行的主要目的有二:第一,檢視六個小組的工作進度;第二,規劃未來協商議程,不但為兩岸經貿往來搭起協商平臺,協商成果也相當顯著。

  經合會是根據《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第11條所設立的非常設組織,主要任務為ECFA 後續協議之協商,原則上每半年輪流在兩岸舉行一次例會。目前臺灣方面由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擔任召集人,“經濟部”次長卓士昭擔任首席代表,各相關主管機關的官員擔任協商代表;大陸由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擔任召集人,商務部副部長高燕擔任首席代表,大陸各相關主管機關的官員擔任協商代表。

  第一次經合會例會于2011年2月在臺北舉行,設置“貨品貿易”、“服務貿易”、“投保”、“爭端解決”、“產業合作”與“海關合作”6個工作小組,由兩岸各主管機關官員擔任各小組工作人員,進行實質的議題協商。第二次例會于2011年11月在杭州舉行、第三次例會于2012年4月在新北市淡水召開、第四次例會2012年12月在廣州舉行、第五次例會12月10日于臺北海基會大樓舉行。

  綜觀這五次經合會例會之召開,首先,在檢視六個小組的工作進度方面有以下幾項成果:第一,確認ECFA早期收穫(Early Harvest)計劃的執行情形,包括:在貨品貿易方面,自2013年1月1日起,臺灣出口大陸列入早期收穫計劃的539項產品全數實施零關稅,截至2013年10月止,為臺灣出口大陸產品節省關稅12.57億美元

  在服務貿易方面,臺灣有11家銀行在大陸設立分行,並有6家獲准開辦臺商人民幣業務,大陸的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及建設銀行也在臺設立分行,招商銀行在臺設立辦事處:並有354家從事服務業的臺灣企業赴大陸投資,為臺灣服務業進軍大陸打開大門。

  第二,在簽署協議方面,自首次例會迄今,投保、海關合作與服務貿易三個小組分別完成《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兩岸海關合作協議》與《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協商並簽署協議。

  第三,在促進產業合作方面,2011年10月27日在江蘇昆山舉行第一屆兩岸產業論壇、2012年11月27日在臺灣新竹舉辦第二屆、2013年11月28日在江蘇昆山舉行第三屆,雙方並選擇LED照明、無線城市、冷鏈物流、TFT-LCD和電動汽車等5個產業進行實質合作。

  第四,在兩岸經貿團體互設辦事處方面,臺灣外貿協會所設立的臺灣貿易中心將在大陸上海、北京、廣州等地掛牌運作;大陸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也在臺北正式掛牌運作。本屆經合會雙方有意促成第二家兩岸經貿團體互設辦事機構,臺灣的電電公會可望成為第二家臺灣赴大陸設立分支機構的經貿團體。

  其次,在規劃未來協商議程方面,雙方體認到當前全球經濟雖然在復蘇,但卻相當緩慢且前景不明確,所以兩岸應該攜手合作、優勢互補、相互提升、共創雙贏,使雙方在全球經濟變局中能發展藍海創新策略,共同為兩岸經貿創造新局。在此共識下,海基會高孔廉副董事長特別期盼兩岸儘速完成ECFA後續之貨品貿易與爭端解決協議的協商,為兩岸開創更完善、有效的大環境。

  “經合會”經過五次例會,代表“經合會”已如海協、海基兩會一樣,邁向制度性的協商管道,扮演起兩岸經濟合作的協商平臺,有助於雙方經貿往來的互利雙贏,更能借由分工合作,優化彼此的經濟結構。希望兩岸主管機關官員要持續努力,善用“經合會”所搭起的兩岸橋梁,為兩岸經貿合作開拓更寬廣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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