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同胞投資音像製品分銷企業 根據《音像製品管理條例》和其他相關規定臺灣同胞可投資音像製品分銷企業。具體程式是由大陸合作者向所在地省級文化行政部門申請,由其審核同意後報文化部立項。
請依電話導引或網址連結諮詢,詳見文化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