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名資格
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並符合下列報名條件之一的,方可報名:
①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②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③臺灣地區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④華僑考生必須是取得外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且最近四年(截至報名時間結束止)之內有在國外實際居住2年以上的記錄(一年中實際在國外居住滿9個月可按一年計算。出國留學和因公出國工作不能視為定居)。報名時考生本人須持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取得在外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的公證書或認證書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參加報名。華僑考生須在內地各報考點報名考試,港澳地區報考點不受理華僑考生報考。
考生須認真閱讀招生學校(專業)對考生身體條件的要求。考生可在《200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專業目錄》中查知相關內容。
2.報名時間
3月16日至4月17日(週六、日除外),其中3月16日至3月31日為網上預報名時間,4月1日至4月17日為現場正式確認時間,以上具體時間安排以各報名點公告為準。
3.報名地點
北京:
北京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北京市海澱區志新東路9號,郵遞區號:100083,電話:(010)82837212)。
上海:
上海市高校招生辦公室(上海市欽州南路500號,郵遞區號:200235,電話:(021)64513406,(021)64511200)。
福建:
①福建省高校招生辦公室(福州市北環中路59號,郵遞區號:350003,電話:(0591)87819345,傳真:(0591)87819345);
②福建省廈門市招生考試辦公室(廈門市火炬二路269號,郵遞區號:361006,電話:(0592)5703107)。
廣州:
暨南大學華文學院(廣州市天河區廣園東瘦狗嶺路377號,郵遞區號:510610,電話(020)87205925,傳真:(020)87206598)。
香港:
①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香港九龍新蒲崗爵祿街17號,電話:(852)36288787,36288711);
②京港學術交流中心(香港銅鑼灣摩頓臺5號百富中心16樓,電話:(852)28936355);
③香港中國旅行社及各分社:
灣仔分社:香港軒尼詩道138號修頓中心地下
電話:(852)28323888
北角分社:香港渣華道196-202號嘉富大廈地下
電話:(852)25650370
香港仔分社:香港仔大道223-227號利群商場地下4號
電話:(852)28732213
筲箕灣分社:香港筲箕灣南康街18號康華大廈地下3號
電話:(852)28854728
旺角分社:九龍旺角洗衣街62-72號
電話:(852)27895888
深水埗分社:九龍深水埗長沙灣道269-273號瑞祥大廈地下B鋪電話:(852)27250038
將軍澳分社:九龍將軍澳東港商場二樓209號鋪
電話:(852)26286118
土瓜灣分社:九龍馬頭圍道426-430號地下
電話:(852)27132021
觀塘分社:九龍觀塘牛頭角道300-302號裕民中心商場地下
電話:(852)23438243
荃灣分社:新界荃灣青山道189號地下
電話:(852)24991433
元朗分社:新界元朗教育路31-41號
電話:(852)24755367
大圍分社:新界沙田大圍村南道77-81號地下
電話:(852)26917261
大埔分社:新界大埔廣福道128-130號地下
電話:(852)26572883
屯門分社:新界屯門青山公路168地段嘉華大廈1/FA鋪
電話:(852)26188188
澳門: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澳門巴掌圍斜巷19號南粵商業中心13至15樓,電話:(853)83969368)。
各報名地點備有《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地區學生考試大綱》,考生可徑往索購。
4.報名方式
2009年聯合招生報名採用網上預報名和現場正式確認相結合的方式。考生登錄聯招辦網站(網址:http://www.ecogd.edu.cn),進行預報名。預報名時,考生需按要求輸入報考基本資訊(含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報考地點、報考科類、報考學校等)。預報名後,考生需記住自己的密碼,並按規定時間到有關報名地點辦理正式報名確認手續。如因特殊情況未能親自前往到報名點現場確認的考生,可以委託親屬代為正式報名,代報者憑考生身份證件、本人身份證件、考生親筆簽署的委託書、考生電子相片文件以及其他報名數據到報名點現場辦理相關手續,而且每個代報者只能代一名考生辦理確認手續。辦理正式報名確認手續時,考生或代報者須繳本人高中畢業證書副本(應屆高中畢業生可由就讀學校開具學歷證明)、高中各學年學習成績單副本(應屆高中畢業生可在報到時補繳最後一學年的成績單)、居住所在地身份證明副本,以上數據同時帶備正本用以核對,並繳付報名考試費人民幣550元(在香港、澳門各報名地點報名繳付港幣550元)。
報名後未能通過公安部門身份驗證者或未參加考試者,恕不退還報名考試費。
5.填報志願
考生在報名時同時填報志願。
①聯合招生錄取工作分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一批預科和第二批預科進行。考生按錄取批次填報學校誌願,其中每個本科批次填報2所學校誌願,每個預科批次填報1所學校誌願,每所學校填報4個係科或專業志願。
②報考內地聯合招生學校的考生,亦可填報暨南大學和華僑大學各係科或專業志願。
二、考試
1.考試科目類別
文史類各專業的考試科目:中文、數學、英語、歷史、地理
理工農醫類各專業的考試科目:中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
各科滿分均為150分,各科目類別滿分為750分。
考試內容和要求參見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地區學生考試大綱》。
2.考試時間
6月19日至21日進行考試。考試時間和科目為:
日 期 |
時 間 |
科 目 |
6月19日 (星期五) |
9﹕00-11﹕30 |
中文 |
13﹕30-15﹕30 |
物理、歷史 | |
6月20日 (星期六) |
9﹕00-11﹕00 |
英語 |
13﹕30-15﹕30 |
化學、地理 | |
6月21日 (星期日) |
9﹕00-11﹕00 |
數學 |
3.考試地點
北京 由北京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安排;
上海 由上海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安排;
廈門 由福建省高校招生辦公室安排;
廣州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以下簡稱聯招辦)安排;
香港 由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安排;
澳門 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三、錄取
7月中旬開始錄取工作,由聯招辦組織,實行網上錄取。錄取批次按照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一批預科和第二批預科的順序進行,招生學校在最低錄取控制線之上根據考生志願、考試成績及各校的不同要求,擇優錄取新生。
被錄取就讀預科的學生經過一年學習並經學校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本科階段學習。
四、入學與身體檢查
新生持加蓋聯招辦錄取專用章的《新生入學通知書》報到,入學報到時間及相關要求以《新生入學通知書》上的規定為準。
新生入學後,由學校進行身體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他專業。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按教育部發佈的《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地區及臺灣省學生的暫行規定》進行管理,並可申請免修政治理論課。
五、其他
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的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入學註冊時,應繳納學費和雜費,收費標準與內地(祖國大陸)學生相同。
學生在寒暑假期間,可以自行離境探親訪友。
學生修業期滿,考試成績合格者,由學校頒發畢業證書。
畢業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的,將授予其學士學位。
學生畢業後,原則上應返回原居住地。
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至少有效期一年。
報考藝術、體育院校的考生,需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時間及地點由有關院校確定,考生本人應及早直接與要報考的院校聯繫。
考生可在聯招辦網站(網址:http://www.ecogd.edu.cn)上查詢成績、錄取情況,還可在“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臺地區招生資訊網”(網址:http://www.gatzs.com.cn)上查詢有關招生政策和招生辦法及高校資訊,該網站同時向考生提供招生資訊諮詢服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
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
二○○九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