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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立中常務副會長在海協會第三屆理事會第一次會議暨紀念“汪辜會談”20週年活動上的會務報告

2013-05-02 17:26     來源:台灣網

  台灣網4月26日北京消息 2013年4月26日,海協會第三屆理事會第一次會議暨紀念“汪辜會談”20週年活動在北京舉行。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受第二屆常務理事會的委託在會上做會務報告。報告全文如下:

  陳德銘會長,張克輝、林麗韞、陳雲林顧問,

  各位理事:

  剛才,經過大會推舉,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組成第三屆理事會,產生了新的領導機構。現在,我受第二屆常務理事會的委託,向各位理事報告上屆理事會的工作。請予審議。

  海協會第二屆理事會自2008年6月組成以來,堅持中央對臺工作大政方針,全面貫徹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重要思想,認真落實中央對臺工作部署,充分發揮受權民間團體獨特作用,抓住兩岸關係實現重大轉折的歷史機遇,通過協商談判改善發展兩岸關係。為鞏固兩岸協商基礎、推進兩岸協商進程、擴大兩岸各界交流、密切兩岸人民交往、維護兩岸同胞權益作出了不懈的努力。 

  一、堅持在“九二共識”基礎上推進協商,開創兩岸協商新局面

  2008年5月,臺灣局勢發生重大變化,兩岸關係發展出現難得的歷史機遇。海協會根據中央決策,組成第二屆理事會,與臺灣方面積極推動恢復兩會協商。5月26日、29日,海協會與臺灣海基會互致函電,一致表示在“九二共識”基礎上儘速恢復協商。6月11日至14日,新任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率團來訪,並與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舉行會談,恢復了中斷近10年的兩會協商。胡錦濤總書記會見了江丙坤董事長一行,高度肯定兩會恢復協商及取得會談成果標誌著新形勢下兩岸關係改善和發展有了一個良好開端,指出協商談判是實現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必由之路,希望兩會在今後商談中做到“平等協商、善意溝通、累積共識、務實進取”,積極務實地解決問題,努力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11月3日至7日,陳雲林會長率海協會協商代表團赴臺北舉行第二次會談,實現了兩會制度化協商的重大突破。至2012年8月,兩會領導人相繼舉行八次會談,簽署18項協議,達成諸多共識。兩會協議的簽署及實施,拓展了兩岸合作領域,豐富了兩岸交往內涵,為兩岸同胞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利益,為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發揮了重大作用。

  第一,簽署空運、海運、郵政等協議,實現了兩岸同胞努力30年之久的全面直接雙向“三通”。兩岸空運直航、海運直航、直接通郵于2008年12月正式實施。空運方面,兩岸建立了3條空中雙向直達航路,實現空管直接交接;開通了64個客運和6個貨運直航航點,每週客運、貨運航班分別達到616班和56班。海運方面,兩岸相互開放主要對外開放港口,2012年海上貨運量達到6250萬噸,客運人數達到166萬人次。郵政方面,兩岸開辦了所有郵政業務,建立了郵政直接業務關係和結算關係。2009年6月,依據兩會共識,臺灣方面開放大陸企業赴臺投資。截至今年3月,大陸方面核準赴臺投資企業、項目共151個,投資金額共計9.14億美元。

  第二,促成大陸居民赴臺旅遊,實現了1987年底兩岸隔絕狀態結束以來人民往來的又一次重大突破。大陸居民赴臺旅遊自2008年7月啟動以來,規模和範圍不斷擴大,保持了快速、健康、有序的發展態勢。團體遊從首批的13省市,擴大到大陸所有省區市;赴臺個人遊試點城市由3個擴大到13個;赴金馬澎地區個人遊由福建9市擴大到海峽西岸經濟區20城市。大陸居民赴臺旅遊總人數已近500萬人次。不僅為臺灣帶去可觀的經濟收益,而且擴大了兩岸民眾直接交往,增進了兩岸同胞相互了解。

  第三,建立了兩會協議範圍內兩岸交往與合作的規範,解決了兩岸同胞關心的經濟、社會、民生等問題。兩會先後簽署食品安全、金融合作、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漁船船員勞務合作、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醫藥衛生合作、核電安全合作等協議。根據兩會協議,兩岸業務主管機構先後簽署了兩岸銀行業、證券及期貨業、保險業監管合作備忘錄及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開闢了金融合作的新領域。不斷構建兩岸交往與合作機制,推進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制度化建設。

  第四,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開啟兩岸經濟合作的發展新階段。ECFA推進了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的進程,明確了兩岸貿易自由化的目標,構建了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意義重大、影響深遠。ECFA生效後,早期收穫計劃全面實施,效益明顯擴大。貨物貿易早收方面,截至2012年10月,自臺灣進口享受ECFA關稅優惠貨物累計金額約109.7億美元,關稅優惠約5.72億美元。服務貿易早收方面,大陸方面已實施金融、醫療、會計服務等11個部門的開放措施。截至2012年10月,非金融領域共有153家臺灣企業依據早收優惠措施進入大陸,合同臺資金額7.19億美元;金融領域惠及26家臺灣金融機構。兩會積極落實ECFA各項目標,簽署了兩岸投資保護和促進協議、兩岸海關合作協議,達成兩岸產業合作共識,取得後續協商首批成果。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成立並舉行四次會議,成為推動兩岸經濟合作的制度化平臺。

  需要指出的是,“九二共識”是兩會協商的基礎,2008年以後進一步成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政治基礎的組成部分。海協會在推進兩會協商中始終堅持“九二共識”,維護協商基礎,把握正確方向。黨的十八大首次把堅持“九二共識”寫入黨代會正式文件,表明瞭我們黨對“九二共識”的高度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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